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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发回重审2次(民事案件两次发回重审)

adminllh民商法2026年02月26日 07:57:23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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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两次发回重审合法吗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2次(民事案件两次发回重审)

对于一审法院程序违法的,二审法院只能发回重审一次,不能多次发回重审。第二审人民法院是指依法对依上诉审程序上诉或抗诉的案件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两审终审制度中,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或抗诉,由该上一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法律分析:不违法,二审法院有权利发回重审。

二审法院不能两次发回重审。对于一审法院程序违法的,二审法院只能发回重审一次。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只能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一次。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要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案件,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以下是具体说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案件,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需要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审理期限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审判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期限应按照第一审的期限计算,即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主观:大概就是2个月左右; 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 诉讼 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六个月内结案。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期限也应该按照第一审的期限计算,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民事诉讼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

1、民事诉讼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五种: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有权裁定撤销原判决,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一审诉讼请求未得到审理和判决:对于一审中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若原审法院未进行审理和判决,二审法院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需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2、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当二审法院发现原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违反法定程序:如果原判决在程序上存在严重违规,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法院也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3、法律主观: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有这些: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应当发回重审;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发回重审。

民诉法发回重审的次数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只能一次。(1)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2)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原则上通常仅能进行一次,但在特殊情况下有可能再次发回。原则性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上诉,二审法院不可再次发回重审。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案件在各级法院间频繁流转,从而提升诉讼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事实方面的问题,可以发会重审一次,如果是程序问题,没有次数限制。关于民事诉讼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五种: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人民法院可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法律分析:事实方面的问题,可以发会重审一次,如果是程序问题,没有次数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一款 第(三)项 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对同一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

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发回重审的次数做出了限制,避免了不断上诉的循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发回重审再次上诉还是原来的法官审理

发回重审的案件一般不会由原一审法官继续审理,而是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分析说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四十一条明确指出,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二次二审由同一法官审理一般不违法,但需符合法定程序。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通常同一案件的一审与二审由不同法官审理,以保障司法公正。法律并未绝对禁止同一法官参与二次二审。若案件因特殊程序,如经二审发回重审后再次上诉,原二审法官可参与新的二审程序。

当案件经过二审发回重审后再次上诉时,为了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原二审法官通常需要回避。这是因为原二审法官已经对案件有了先入为主的了解和判断,再次参与审理可能会对其公正性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回避制度也有助于维护司法程序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法律分析:发回重审,是发回原来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的法官是需要回避的。发回重审,是法院审理案件程序性规定。由于一审法院可能违反法律有关审判规则的强制规定,不发回重审就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发回到原来的法院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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