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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的具体职责

1、值班律师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提供法律咨询: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答法律问题,帮助其理解自身权利和案件相关情况。提供程序选择建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关于诉讼程序选择的建议。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申请取保候审等。
2、值班律师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值班律师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权利保障 公安机关(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保障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权利。
3、值班律师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基本法律帮助: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案件的法律问题。提供程序选择建议:根据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合适的诉讼程序建议。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认为有必要,可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等。
4、值班律师不属于诉讼参与人,也不能转换成辩护人。值班律师主要是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任何保障措施之时,提供临时的法律帮助。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规定了值班律师的相关制度,明确了其设立、职责、权利与地位等。
5、值班律师在履行职责时,首要任务是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充分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及其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6、【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值班律师可以出庭辩护吗
值班律师不能出庭辩护。具体原因如下:法定职责限制:值班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而不包括出庭辩护。
指派的值班律师是不可以出庭辩护的。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指派值班律师都是有限制的,我国的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法院离任后,不能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是如果是审判人员等人员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值班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在刑事诉讼中,值班律师不能出庭进行辩护。律师是指那些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客户提供诉讼代理或辩护等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法院、看守所等地派驻值班律师,以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服务。
需要强调的是,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并不提供出庭辩护服务。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他们可以申请或被通知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提供的辩护服务。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值班律师职责的表述,正确的是?
1、AB两项,值班律师可以对定罪、量刑、事实、证据程序等方面提出意见,对程序提出建议主要指根据案情建议认罪认罚和适用速裁程序。C项,值班律师不属于国家专门机关、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因而不是刑事诉讼主体。D项,值班律师制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保障其诉讼权利。
2、值班律师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驻或安排的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以下是关于值班律师的相关正确表述:派驻主体与场所: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
3、值班律师身份与职责:值班律师在具体案件中是法律帮助者,并非辩护人,不提供出庭辩护服务。其职责包括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常规法律帮助;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还需释明认罪认罚性质和法律规定、对指控罪名等事项提出意见以及在签署具结书时在场。
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的关系
1、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的区别有以下几点:值班律师,包括解答法律咨询;引导和帮助申请法律援助;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等;职责基本覆盖了审前程序辩护律师的主要工作;值班律师不提供出庭辩护服务。
2、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在角色和职责上存在显著差异。首先,值班律师通常在法院或看守所等地点提供法律服务,而辩护律师则在律师事务所或检察院工作。其次,值班律师的主要职责是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以及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并不包括出庭辩护。他们不享有辩护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和调查取证权。
3、定位不同:值班律师主要在特定的司法场所提供法律服务,如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律师,而辩护律师则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专业律师。 场所不同:值班律师通常在法院、看守所等特定场所提供服务,而辩护律师则可以在任何需要辩护的地点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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